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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工作论文:应高度重视非银行机构对金融稳定的影响

添加时间:2017-05-12 15:50:21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中国央行官网今日刊发论文认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已表现出对中国金融体系不可忽视的影响力,应高度重视非银行金融机构对金融稳定的影响。

这篇署名马骏等人的论文称,银行机构受到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平均影响程度超过 30%,这表明尽管银行业金融机构仍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占主导地位,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已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力。

其中提到,金融冲击的动态传递结构再次强调银行部门在金融体系中的主导性地位,但同时也提醒我们需关注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影响。

相比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机构在动态金融冲击传递结构中表现出了更高频率的正净影响。然而,11 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尤其是三家保险公司和部分证券公司)也有类似的表现。

因此,文章称,为了提高中国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不仅要关注银行业金融机构,更要关注在金融体系中影响力不断增加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文章还称,相较于四大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金融冲击传递网络中有着更高的净影响力。论文写道:

相较于四大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尤其是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宁波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在金融冲击传递网络中的 to net 值较高。

因此,文章称,从审慎性监管的角度来说,这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可能也应考虑被识别为国内系统性重要金融机构(SIFIs)。

此外,论文提到,保险行业的三家上市机构(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国人寿)在金融冲击冲击传递网络中,也表现出与这些应被识别为 SIFIs 的商业银行类似的影响力。

文章称,这一结果并不意味着四大国有银行不再重要,而是反映出了中国金融体系的最新发展。四大国有银行可能由于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或被市场认为它们是所谓的大而不倒too big to fail)机构,从而使得它们在金融体系中的溢出效应较低。

文章还提到,中国金融部门对全球主要经济体的金融部门,尤其是对日本金融部门,已经表现出了一定的影响力。应充分认识金融市场政策干预的国际外溢效应,并高度重视非银行金融机构对金融稳定的影响。

论文称,中国金融部门与主要国际经济体金融部门间存在金融冲击的相互影响,一国对金融部门的政策干预可能对其它国家产生溢出效应。随着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增强,部分大国对金融部门的政策干预需要更多考虑外溢效应以及国际协作的必要性。

 

通知称,各公司应开展自查工作,摸清自身风险底数。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各公司应当制定整改计划,限期完成整改整治工作,切实防范化解保险资金运用风险,并于615日前上报自查整改报告。

 

此外,保监会也将根据公司自查情况,重点关注保险资金运用重大风险领域,对存在突出问题的保险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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